香港商标系列申请的流程是怎样的?
香港商标系列申请流程和普通香港商标注册流程大体一致,仅在前期材料准备等细节上需契合系列商标的特性,2025 年新规下全程电子化操作更便捷,具体流程如下:
一、前期检索与材料准备
商标检索:先通过香港知识产权署官网的商标电子检索系统,排查系列内所有商标(最多 4 个)与在先注册或申请商标的冲突风险。重点从视觉、音节、概念三个维度核查近似性,避免因单个商标与在先权利冲突导致整体申请受阻。若需官方检索意见,可提交 T1 表格并缴纳 200 港元 / 类的检索费。
材料筹备:除申请人身份证明(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)、按《尼斯分类》确定的商品 / 服务清单外,核心需准备系列内每个商标的清晰图样(尺寸≤10×6 厘米,彩色商标需指定色号);若委托代理机构,需额外提供代理机构的香港本地经营声明及授权委托书;若主张优先权,还需准备原申请受理通知书及申请日证明,且可声明多个优先权日期。同时要按英文字母次序给系列内商标编 A、B、C、D 序号,方便审核。
提交申请并缴费:申请人登录香港知识产权署电子提交系统,填写 IR1 申请表并上传上述材料,系统会即时生成申请号和受理通知书,完成申请提交。
二、审查阶段
形式审查:该环节通常 1 - 3 个工作日完成,审查员主要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、格式合规性,以及系列商标的序号标注等是否符合要求。若材料有缺失,申请人需在 14 天内补正,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撤回。
实质审查:形式审查通过后进入实质审查,周期约 15 - 25 天。审查员会对系列内每个商标单独审查,评估其是否具备显著性、是否违反禁用条款,同时判断商标间是否在要项上相似,差异是否不影响商标本质。若部分商标不符合要求,会发出驳回通知,申请人需在 6 个月内答辩,还可申请延期 3 个月,逾期申请将失效。申请人也可选择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商标,保留其余部分继续推进申请。
公告与异议期:若系列商标通过实质审查,会被刊登在《香港知识产权公报》,进入 3 个月的公告期。期间任何第三方认为该系列商标侵犯其在先权利,均可提交书面异议及相关证据。被异议人需在收到通知后 3 个月内提交反陈述,也可申请延期 2 个月,未答辩则视为撤回申请。若异议成立,还可申请聆讯进一步举证。
核准注册发证:公告期内无异议,或异议不成立的,香港知识产权署会在 15 - 20 天内将系列商标作为单一注册进行录入,随后颁发电子注册证。该系列商标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算 10 年,后续可按规定续展,且系列内商标将统一管理。






